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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浏览次数:630069  发布日期:2023-10-26 17:07:27

土家族摆手舞

摆手舞也称“舍巴日”,是土家族春节期间在土王庙前表演的一种仪式性集体民间舞蹈,流传于湖南省的永顺、龙山、保靖一带及湖北、四川两省交界的土家族聚居地区。
  摆手舞有“大摆手”和“小摆手”之分,大摆手表演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历时七八天,有数万人参加,表演中有复杂的军事狩猎内容,需摆出套路阵法;小摆手表演则每年都在土家族村寨举行,它以农耕为主要内容,舞蹈时参与者围成多层圆圈,一人领舞,众人随跳,具有很强的即兴性。
  摆手舞土家语称为“舍巴”、“舍巴格痴”,意为敬神跳,是流传于鄂湘渝边区酉水流域土家族中的一种祭祀性舞蹈。恩施摆手舞是湖北省恩施地区土家族居住区普遍盛行的一种民众文化活动,流行于恩施酉水流域。过去百户之乡皆建有摆手堂,有的还建有排楼、戏台等。
  来凤县的舍米糊、大河等地至今保存有摆手堂遗迹。《湖广通志》中关于五代时“摆手舞与普舍树”故事的叙述,生动描绘了一千多年前土家人围着普舍树跳摆手舞的情景,这是来凤土家族摆手舞在史籍中最早的记载。舍米糊村邻近庙堡摆手堂中的残碑上刻有“生而为英,死而为灵”的铭文,是土家族跳摆手舞敬祖的最好注脚。
  舍米糊村的小摆手舞具有原始特色,保留较为完整。舞时男女齐集摆手堂前的土坝,击鼓鸣鼓摆手。其特点是摆边手,躬腰屈膝,以身体扭动带动手的甩动,表演内容多为生产生活动作。摆手舞以狩猎、农事、军事和社会生活为主要表现内容,表演中歌、乐、舞浑然一体,间有锣鼓伴奏和摆手歌穿唱。摆手舞与其他舞蹈相区别的最大特征在于甩同边手、走同边脚,其舞蹈动作粗犷健美,摆姿流畅自如、稳健大方,摆手动作主要包括“单摆”、“双摆”、“回旋摆”等几种,以“顺拐、屈膝、颤动、下沉”为动作要领。
  摆手舞是土家人世代传承的精神财富,在鄂湘渝黔边区民众中影响很大,具有祭祀、娱乐、教育、交际等多方面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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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剧

南剧属皮簧腔剧种,是湖北省四大剧种之一,原名“人大戏”、“施南调”,流行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它形成于清代隆嘉时期,成熟于道光年间,至今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南剧声腔有南路、北路、上路之分,南路属二簧腔系,北路属西皮腔系,两者均源于荆河派汉剧,约在乾隆年间传入鄂西南山区;上路为弹戏、川梆子,约在嘉庆年间传入施南府。这些声腔与恩施本地的语言、民风及扬琴音乐、民歌小调等相互融合渗透,不断演变,逐步形成了具有鄂西南风格的南剧。
  南剧剧目丰富,号称八百种,现有资料留存的约六百种,其中较为流行的达三百种左右,主要取材于历史演义、民间故事、神话传说等。南剧分生、旦、净、丑四大行当,各行均文武兼备,表演上尤重做工,往往文戏武唱,人物造型装扮也极受重视。
  南剧原是土司和地主阶层欣赏玩味的艺术,后来逐渐走入广大群众的生活,成为深受当地人民喜爱的戏曲剧种。它既是巴楚文化碰撞结合的产物,又是土家族文化与汉文化交流融会的产物,在对巴楚文化及恩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状况的研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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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龙灯

地龙灯流传于武陵山腹地来凤县的大岩板、板沙界两个相邻的土家山寨,当地称为“巴地梭”,是土家族一种独特的民间灯舞。
  每逢春节和五月十五“中端午节”,两村的地龙灯舞队走村串寨,游舞四乡,深受群众喜爱。据老艺人李英回忆,玩地龙灯来源于楚霸王项羽“龙生虎养凤遮荫”的传说,他家四五代人都玩地龙灯,传到现在,大约有三百来年的历史。
  地龙灯舞蹈套路和动作现存12种,演技难度大,表演性、观赏性很强,且舞法独特。大凡民间舞龙,都是用木棍举龙,而地龙表演不用木棍,由演员9人闷藏在龙衣内依次抓身前人的腰带,全凭感觉和默契配合,使龙翻腾舞动。当地有俗谚云:“巴地梭着走,活像真龙行。”其另一独特之处是龙、凤、虎共舞,后又加鱼、虾、龟伴舞,天、地、海洋的动物同场献艺。
  地龙灯把龙、凤、虎集为一体,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和深厚的文化内涵,同时还有活跃群众文化、促进村寨及族群和谐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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